标准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1、应构成五级伤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五级第(14)项,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手功能完全丧失”。2,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