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有法律的时候,只有让小学生先学会了我们的传统文化,是有意,从而树立小英雄形象增加孩子们的可自主性和掌握能力增加他们的社会责任心才是他们最主要的,从根基掌握好孩子们的心性而不是强制灌输导致的知法懂法规避法律从而让他们做事有了“推”的理由,但是我更主张由自身约束而不是法律的强制约束从而引导和谐社会为祖国的花朵更添精彩,那么来说法律不能全部代表我们中华五千年的传统,四书五经尊老爱幼是中华人民的传统,孩子犯事儿家里人帮忙维护是因为孩子知道自己犯法那么如果孩子不知道犯法呢可能这么说有些牵强但是试想下前段时间的李天一如果给礼仪谦让牵扯进入法律中就不会造成平衡阶段,通过仁心来进行阐述中华5000年历史让小学生更加理解当前我国的状况,那么法律也就失去了有关法律本身意义的价值了,因为知法懂法所以才会以罪而不是罪,所以法律对于他们来说无非也就是和文言文和古代文一样的扣字背诵,再进而提升法律;同时小学生不具备自我思考和自我负责的能力,进而在进行学习法律从根本学习从根本领会从根本改变懂法守法那么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一句话最简单知法懂法才会如何规避法律,当然法律是维护我们和谐的平衡基础,但是我们相信凡事都将有个度;现在有法律以后随着时代进步有多少人会给老人让座,那么我们转换下思路来说小学生学法对小学生自身是否有意,法律法律是从人心而不是从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