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认为符合上述动漫企业认定标准的,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与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省级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动漫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含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6.开发、生产、创作、经营的动漫产品列表、销售合同及销售合同约定的款项银行入账证明;
7.自主开发、生产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的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版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书的复印件);
8.由有关颁发的从事相关业务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
9.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年度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经营情况,以及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10.认定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省级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动漫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省级认定机构根据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向企业颁发“动漫企业证书”并附其本年度动漫产品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