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只是说子女抢劫父母的钱财。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你说道,共有财产等的这些话,我给你举个例子,你欠别人若干元钱。子女可以这样索取“共同财产”是不合乎情理的,这样的事情你不提起公诉是没有事情的(无人知道),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这里的其他方法,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别人能用抢夺、武力的非法手段来索取么显然不能,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不好下定论、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这样的案件是不能撤销的,还有就是要看你说的这些共有财产到底是不是共有财产,等等问题、禁闭。伤害,如果控告了儿女,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但是没有具体说采取什么样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