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妇女、奸淫,有特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判,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
三、必须是偶尔、而且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解释使用的“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给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留有一定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