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依据主要涵盖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司法解释》)之中。司法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虽有法可依,但现有条款大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以致现实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出现地区差距较大的现象。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是一个十分复杂而且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并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是受害人在心理上、精神上遭受的一种痛苦经历,往往表现为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具有明显的非财产性。事实上,生命无价,人身损害或丧失的价值怎能完全用金钱衡量,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才适宜确实是一个无法确定的数额。但是标准的缺失很可能导致法院在相似案件中对同样的精神损害判决的补偿数额悬殊。
以上是2017吉林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