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四种行为有可能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
1.肆意挑衅并殴打他人,情节极其恶劣的;
2.持续追逐、拦截、侮辱或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至极的;
3.以暴力强行夺取、损害或侵占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
4.在公共场所故意制造喧嚣骚动,致使公共秩序遭受严重破坏,混乱不已。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