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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分红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帮助5人 4.2w浏览 匿名 2021-03-31 天津宁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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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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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干股不是一种正式、准确的法律术语,我国《公司法》没有使用“干股”一词。但是,实践中,“干股”大量存在并被普遍使用,通俗的说法,干股就是没有实际出资或者以非常优惠的非现金出资方式取得了公司股权。
      常见的干股取得方式:
      
    1、股权赠送
      公司设立后,股东直接将全部或者一部份股份赠与他人,受赠人就成为“干股”股东。
      
    2、股权激励(无偿或低价转让部分股权)
      一些高科技类、管理类或者其他企业,为了留住人才,大股东将自己手中的部分股权无偿奖励、或者优惠价格转让给受激励对象。受激励对象往往都是对企业贡献较大的技术性、管理性人才或者其他核心人员,这样股权激励以后,他们与公司不仅仅是劳动关系,还有望与老板一样取得利润分红,更加具有吸引力。
      以上可见,如果运作得当,干股可以成为一种合法有效的股权,如果有效则受到法律保护。但并不是说干股没有风险,也不是说所有的干股都是合法的。
    全文
    9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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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分红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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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分红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甲方、乙方。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开办的 店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1、名词定义。2、分配方式。3、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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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怎么写?
1、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各自信息等。2、公司总股份数共计股数。干股、分红相关规定。3、乙方干股股数。4、分红核算、领取。5、双方权利与义务。6、协议期限、终止与解除。7、争议解决。8、通知与送达。9、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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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武汉市红灯刚刚越过停止线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跨越停止线后停车的相关处罚措施包括:
首先是越线停车,此类违规行为所受惩罚相对于红灯亮起后继续行驶要轻微些许,通常罚款在20元至200元之间,同时还会被记录为扣除2分的违章行为;
其次是红灯亮起时,如果车身已经越过了停止线,但能及时停车,那么交警部门将会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即扣除2分,并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
至于闯红灯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第一种情况是一次性扣除6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二种情况则是在直行道上左转等路口违法,这种情况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将被一次性扣除3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此外,如果闯红灯的行为被摄像头记录下来,只会被处以200元的罚款,而不会被计入分数。
关于路边停车被后车追尾的处理流程,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首先,需要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来明确双方的责任;
其次,需要对损失进行评估,如果损失较为严重,建议通过诉讼方式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
最后,根据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总的来说,无论是越过停止线停车还是其他交通违规行为,都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确保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当路边停车被后车追尾的情况发生后,当事人可选择向警方报案,交警部门将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
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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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多大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可能无权直接操控股权,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法律风险:
首先,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和否认;
其次,显名股东有可能故意侵犯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再次,隐名股东可能面临着确认其股东身份困难,以及无法向公司主张自身权益的风险;
此外,显名股东的债权人也可能对显名股东所持有的股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后,还可能存在其他尚未预见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签三方协议生成了但是没签字有实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合同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然而也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
这些情况是通过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的,例如:
当合同书采用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确认书等形式时,即便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那么这份合同仍然被视为有效成立。
这种处理方式旨在防止由于形式要求的不足而导致合同效力受损,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推动商品经济的高效流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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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分红协议的范本是怎样的?
1、甲乙双方身份信息。2、干股分配方式。3、双方权利义务。4、协议期限。5、协议解除情形。6、保密义务。7、争议的解决。8、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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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写错日期产生争议如何调解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劳动合同中日期填写错误的问题,具体解决方式如下:
1.若因公司方面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日期出现错误,则可与员工进行友好协商,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或经双方同意后在原有合同基础上进行修订;
2.倘若为员工自身疏忽导致劳动合同日期存在偏差,亦可直接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情况并提出修正诉求,与公司共同商议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流程,详细步骤如下:
1.
首先起草劳动合同书;
2.
其次,对于劳动合同中的各项必备条款,双方需达成共识后逐项填写;
3.
最后,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4.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保留一份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所需提交的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中本人页及户主页各复印一份;
4.两张蓝色背景的个人照片。
综合以上分析,针对劳动合同日期填写错误的问题,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两种途径:
若因公司方面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日期出现错误,则可与员工进行友好协商,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或经双方同意后在原有合同基础上进行修订;
若为员工自身疏忽导致劳动合同日期存在偏差,亦可直接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情况并提出修正诉求,与公司共同商议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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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分红合作协议应当怎么写?
干股分红合作协议应当写明下列内容:一、各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名词定义;三、分配方式;四、双方权利义务;五、协议期限;六、协议解除情形;七、保密义务;八、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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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当存在清算资料残缺导致清算程序无法启动,同时公司资产又无法完全覆盖其所背负的债务时,清算义务人将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的个人财产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那么债权人有权选择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在此种情况下,清算义务人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作为抗辩理由,而必须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最后,若清算义务人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清算工作,或者即使法院已经做出了强制清算的判决但仍然未能得到执行,从而导致公司财产出现流失、贬值甚至无法进行清算的严重后果,债权人则可依据侵权行为法,请求清算义务人在上述权益能够实现的价值范围之内,或者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清算义务人故意编造已清算完毕的虚假事实来注销公司,即未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妥善处理,反而伪造清算资料,谎称公司已经完成清算,或者以公司对外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等借口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这都将被视为股东自愿放弃有限责任。
一旦因这种行为引发诉讼,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运用公司人格否认理论,由该清算义务人就公司债务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
公司清算义务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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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是怎样的?
内容包括:员工分红干股协议书首先应当写前提背景,然后写分红核算与领取相关事件,再写双方权利与义务,然后写明协议的期限,保密事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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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二手房三方合同解除合同起诉状有何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不动产交易领域中,经过双方法定缔结的二手房屋销售合同一旦正式生效,就可以按照实际情况,依据达成的协议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解除权,进行适当的解除处理。
此时,以下几种情况符合法定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由于发生了无法预见且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得签订合同时设定的合同宗旨和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其次,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前,如果一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声明或者其实际行动,明确表态不会履行其主要义务;
再次,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其主要义务,并且经过另一方的催促之后,仍然没有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履行;
最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为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宗旨和利益无法实现。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法律还规定了特殊的法定解除条件,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适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以来,居间合同已经被更名为中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南通市房产纠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房地产市场中,时常出现诸多纷繁复杂的纠纷问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第一,关于房屋所有权存在瑕疵所导致的纠纷;
第二,由卖方未能充分履行其处置责任引起的争议;
第三,由于买方缺乏必要购房资格而造成的矛盾;
第四,因房屋未能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按揭贷款手续引发的争执;
第五,涉及到房屋质量缺陷方面的争论;
第六,由于房屋未能按期交付而引发的矛盾;
第七,关于定金支付与返还方面产生的纠纷;
以及最后,涉及到“阴阳合同”相关事宜的冲突。
对于以上各类纷争,法院将依据具体类型以及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权威审定,并据此作出公正明确的裁判。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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