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获利的称为非法牟利;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