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者双方需要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变更,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当然是允许的,双方可以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要对原借款合同予以变更的,我一般在变更协议的前言部分会注明一段文字,大致意思是甲乙双方之前签署过什么协议,现在双方对该协议的什么内容进行如下变更,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然后协议正文再开始明确所变更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我提醒广大网友注意一点,借款合同的变更需要谨慎,尤其作为债务人而言,许多涉嫌“套路贷”的纠纷,债权人往往会通过重新签署借款合同变更协议来掩饰平帐的犯罪事实。所以,在签署借款合同变更协议之前需要越发仔细、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