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州林和村的拆迁即将开始,关于广州的拆迁补偿问题,在之前出台的《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是,旧城改造的被拆迁户除了获得市场评估价的补偿外,还可能获得“改造奖励”和“搬迁奖励”两部分,总补偿额最高可望超过当地一手楼均价。林和村拆迁改造在即,村民们正忙着搬迁,喜等新家落成。与此同时,却有一部分人丝毫没有搬家的喜悦。因为拆迁补偿无份,该村有30多家合资户近百人无法回迁,面临无家可归之虞。 根据合资户们介绍,他们现在在林和村居住的房屋,是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通过与村民合作建房形式所得。即通过与林和村村民签订一份合资建房协议书,由村民提供建房用地,由合资户出钱建房,建好后按双方约定分房,各自使用至今已20多年了,合作双方均相安无事。但现在林和村组织拆迁进行临迁费和拆迁费补偿协商时,只认定“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所有者,即当年建房时提供土地的村民,并没有与实际建房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具体的广州的拆迁补偿的措施可以看当地的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