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47条的规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只包括: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婚姻法对于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情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婚内出轨并不包括在内。但《婚姻法》也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婚内出轨是否就等同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法律解释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此,偶然一次婚外情或者有嫖娼行为并不等同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能据此提起损害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