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职工的伤残鉴定,是根据职工伤愈之后身体恢复情况确定的,转院治疗,是为了通过更好的治疗手段,使得工伤职工尽快更好的恢复,如果医院有先进的治疗手段和技术,治愈了工伤职工,是有可能影响伤残鉴定结果。 当然,每个工伤职工,都希望自己的伤势得到很好的治疗,不留下任何残疾,不会因为多领伤残补助,拒绝转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