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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怀孕的员工要赔偿吗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1-04-01 河南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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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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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倒闭怀孕员工如何赔偿:首先,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
    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
    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您具体协商后确定;
    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全文
    7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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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怀孕的员工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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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闭企业如何补偿怀孕员工?
1、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2、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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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务员法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仲裁时效,这是我国法律设定的一种期限,它限制了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的权利主张行为。
具体而言,所谓的仲裁时效,即是指当事人为保护自身权益而向仲裁机构寻求援助之权行使的法定期间性。
在此期限内,如果未及时行使仲裁相关权利,那么便会丧失再次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对于仲裁时效,我们通常将其划分为普通仲裁时效以及特殊仲裁时效两种类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通仲裁时效自权利受损害之时起计算。
然而需注意的是,若权利受损害发生超过20年仍未提出仲裁,此时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特殊仲裁时效则是指除普通仲裁时效之外的特定仲裁时效。
在计算仲裁时效期间时,应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害之时开始计算。
此外,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相关规定亦应适用于商事仲裁时效以及劳动仲裁时效。
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因素无法行使请求权,仲裁时效将暂时停止计算,直至阻碍因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方可继续进行计算。
同时,权利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行为亦可能导致仲裁时效的中断,从而使仲裁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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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倒闭孕妇有赔偿吗?
有赔偿。具体规定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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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辞退开除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劳动者在以下任何种情况出现时,用人单位均有权解雇该劳动者并不须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未能通过考评标准,从而证实其不满足企业的录用条件;
其次,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明文确定的各项规则和制度;
再者,因劳动者严重渎职行为或营私舞弊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除此之外,当劳动者同时兼职于其他用人单位,并对本单位的正常工作任务产生严重干扰,或者经过用人单位明确指出后仍未加以纠正的;
最后,如果劳动者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处于困境的境地,使得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以及,劳动者因触犯国家法律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位级别依照如下准则进行设定:
首先,就中央政府机构来说,包括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在内的各级政府均设有一级巡视员及其以下级别的职位。
然后,针对副省级城市的机关部门,同样设置了一级巡视员及以下级别的职位,而这些城市的区级领导班子则可设置一级和二级巡视员的职位。
接下来,对于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级领导班子,他们可以设置一级巡视员的职位,而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级机关则可以设置二级巡视员及其以下级别的职位。
最后,对于县(市、区、旗)级领导班子,他们可以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以及三级调研员的职位,同时,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也可以设置二级调研员及其以下级别的职位。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二)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三)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四)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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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工厂倒闭怎么赔钱?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即孩子一周岁止)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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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发生争执被别人撞倒胳膊破皮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如若事件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问题,请您立即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请求进行伤势鉴定。
根据不同情况,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法律程序:
首先,如果伤势构成轻伤级别及以上,那么加害方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指控,依法应当接受严厉的刑法审判,具体刑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次,如果伤势鉴定结果仅为轻微伤,那么受害者有权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时,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方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费用。
此外,受害者还可以要求司法机构对加害方实施行政处罚。
在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之后,受害者仍有权利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求获得更多的赔偿。
当然,受害者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费用、交通费用、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务人员收钱不办事算诈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收到款项却未能如约履行承诺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首先,若行为人在收取款项时,通过虚假陈述或刻意掩盖事实真相的方式,且在收款后并未将款项归还,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被认定为诈骗罪;
其次,若行为人在收取款项时,并无任何虚假陈述或掩盖事实真相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并不构成犯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客体要件,即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有部分犯罪活动尽管也采用了某些欺骗手段,甚至追求某种非法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行为并未对公私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损害,
因此,不能被视为诈骗罪;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第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最后,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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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是在社保局领取生育津贴,与公司没有关系。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生育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有一个过程,你可先行登记,公司必须依法依规给赔偿。劳动者的工资、赔偿、补偿、安置等置于破产企业清偿的优先位置,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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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怀孕可以退购房定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购房者依照约定履行职责,则其所支付的定金可退还,或者将其转为该房屋的价款;
然而,若因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产生的非人为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商业合同,或者在针对合作协议及其附属协议中的条款表决未达成统一意见以致无法正式签署该合同时,并不应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在此种情形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另一方面,如果仅由卖房者单方面违反合同条款致使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以全额退还并额外支付双倍金额作为赔偿;
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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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公务员满50岁退休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务员应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1、通常状况下,男性公务员须年满60周岁,女性公务员则需年满50周岁,并且其连续工作年限要满10年以上;
2、针对那些在繁重体力劳动岗位上或者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失去劳动能力的男性公务员来说,他们需要满足55周岁的年龄要求,而女性公务员则需满足45周岁且具备连续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条件;
3、若男性公务员年龄已经达到50周岁,女性公务员年龄达到45周岁,并且连续工作年限也已超过10年,此时如果有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该公务员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他们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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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因倒闭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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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合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企业决定与其雇员通过协商达成劳动关系的解除而言,举足轻重的是必须与之签订详尽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文件;
毋庸置疑,这样做有助于维护双方合作关系的稳定和透明度。
2.当企业试图与员工进行协商,以达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目的之时,务必遵循公正、平等和自愿以及守信的基本原则。
切勿采用任何欺骗性或强制性的手段,因为这将破坏协商过程的公允性和可信度,从而导致协议无法生效。
3.然而,即便法律规定了某些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足够充分,但在实践中,企业还是应该致力于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员工达成共识,最终得以解除劳动关系。
这种方式不仅体现了法律的精神,更能增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与理解。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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