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曾是残疾人救助的主要方式。2020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扩大和保障了残疾人可以获得的社会救助范围。2020年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社会救助措施,初步建立起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共包括八个方面:
(1)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2)特困残疾人供养;
(3)受灾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
(4)残疾人临时性困难救助;
(5)残疾人医疗救助;
(6)残疾人教育救助;
(7)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救助;
(8)残疾人就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