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离婚,今天要为大家讲的就是有关于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当到离婚以后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判决,那么离婚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呢?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提起离婚诉讼时,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
第三阶段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