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不需要离职理由,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类情况不需要等30天后离职,但需要给公司一个合理的工作交接时间。
3、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