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新闻曝光犯法者的照片

帮助5人 3.2w浏览 #损害赔偿 匿名 2021-04-01 山东聊城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平台专业法务
    平台专业法务
    20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闻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照片是否违法
    缓堵关乎城市发展,更关乎每一个人切身利益,仅凭管理部门一己之力,缓堵难以实现,必须依靠全社会、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缓堵才能见效。可是目前的现状却是,不少交通参与者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如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等,直接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人为因素。
    对于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罚?很难,针对流动的个体,违法者一句“没带钱”就足以让交警无计可施了。能否效仿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实名曝光”,不仅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公布姓名、车牌、工作单位甚至家庭住址,以此遏制交通陋习?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您怎么看?
    多数人赞成“实名曝光”
    在记者的采访中,多数受访者表示赞成“实名曝光”。
    家住迎春小区的李英快人快语:“就该用实名曝光治治这些不自觉的人,他们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的小陋习给整个城市的交通和他人造成了怎样的烦。”
    私家车驾驶人刘朋也认为“实名曝光”对于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应该是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虽然管理部门也一直在整治,但是好像总是收效不大,有时甚至显得力不从心,很难从根儿上解决问题。如果一旦实行实名曝光,通过媒体把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者拿出来晒一下,他们肯定会被触痛,才能让他们自觉自愿地改了毛病。”
    “曝光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都会很有震慑力,毕竟大家都是社会人,都有亲戚朋友,被曝光还是很丢人的,所以就应该对不自觉的交通违法者进行曝光,而且一定要是实名曝光,如果违法者是公务员一类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曝光就更有威慑力了。”
    “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隐私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多数受访市民认为,曝光交通违法者姓名、车牌、违法情节和时间地点这一类的信息应该不涉及侵权,而且大家都有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实名曝光”其实就是一种手段,并非目的,只是希望借此震慑交通陋习。
    当然也有部分受访者对此不以为然,“一个普通的交通违法,就要曝光人的真名,是不是有些不近人情了吧。”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要视情形而定,如果只是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真实姓名和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应当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曝光内容除姓名外还涉及当事人的单位、身份证号码等更多内容,那么就可能致使当事人和家人遭受无法预期的干扰,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视频曝光,刘律师认为如果是路人拍摄视频提供给媒体进行曝光,或者是由执法部门拍摄视频提供媒体进行曝光,都有可能涉及侵权,因为路人完全没有对他人行为进行拍摄、公布的权利,执法部门虽然有权利进行拍摄,但在《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条文或者规定中,没有允许执法部门在媒体公布被处罚者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的规定。
    对于记者提出的“如果是媒体基于采访报道的需要自行拍摄并播出交通违法者的视频信息,是否侵权?”刘律师表示,媒体有监督和对不文明行为曝光的权利,并且是出于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的维护,对交通违法者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记录和播出,不涉及侵权。
    或许还有更好的办法?
    采访中,也有受访者提出“或许还有比实名曝光更人性化、更有效的方法?”
    西安理工大学牟教授说,“或许我们可以对交通违章者处罚做义工。比如说闯了红灯,不交钱可以,但要做几个小时的义工,在十字路口帮助维持交通秩序。同时将此类违法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分子,对于“实名曝光”交通陋习,您怎么看?或许您还有更好的想法和意见,我们期待着与您共同分享。
    全文
    10 2021-04-0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7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新闻曝光犯法者的照片
一键咨询
  • 135****3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0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3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3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5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0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2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2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8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1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0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78****54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494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42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新闻曝光犯法者的照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闻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照片是否违法 缓堵关乎城市发展,更关乎每一个人切身利益,仅凭管理部门一己之力,缓堵难以实现,必须依靠全社会、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缓堵才能见效。可是目前的现状却是,不少交通参与者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如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等,直接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人为因素。 对于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罚?很难,针对流动的个体,违法者一句“没带钱”就足以让交警无计可施了。能否效仿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实名曝光”,不仅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公布姓名、车牌、工作单位甚至家庭住址,以此遏制交通陋习?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您怎么看? 多数人赞成“实名曝光” 在记者的采访中,多数受访者表示赞成“实名曝光”。 家住迎春小区的李英快人快语:“就该用实名曝光治治这些不自觉的人,他们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的小陋习给整个城市的交通和他人造成了怎样的烦。” 私家车驾驶人刘朋也认为“实名曝光”对于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应该是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虽然管理部门也一直在整治,但是好像总是收效不大,有时甚至显得力不从心,很难从根儿上解决问题。如果一旦实行实名曝光,通过媒体把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者拿出来晒一下,他们肯定会被触痛,才能让他们自觉自愿地改了毛病。” “曝光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都会很有震慑力,毕竟大家都是社会人,都有亲戚朋友,被曝光还是很丢人的,所以就应该对不自觉的交通违法者进行曝光,而且一定要是实名曝光,如果违法者是公务员一类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曝光就更有威慑力了。” “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隐私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多数受访市民认为,曝光交通违法者姓名、车牌、违法情节和时间地点这一类的信息应该不涉及侵权,而且大家都有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实名曝光”其实就是一种手段,并非目的,只是希望借此震慑交通陋习。 当然也有部分受访者对此不以为然,“一个普通的交通违法,就要曝光人的真名,是不是有些不近人情了吧。”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要视情形而定,如果只是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真实姓名和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应当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曝光内容除姓名外还涉及当事人的单位、身份证号码等更多内容,那么就可能致使当事人和家人遭受无法预期的干扰,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视频曝光,刘律师认为如果是路人拍摄视频提供给媒体进行曝光,或者是由执法部门拍摄视频提供媒体进行曝光,都有可能涉及侵权,因为路人完全没有对他人行为进行拍摄、公布的权利,执法部门虽然有权利进行拍摄,但在《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条文或者规定中,没有允许执法部门在媒体公布被处罚者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的规定。 对于记者提出的“如果是媒体基于采访报道的需要自行拍摄并播出交通违法者的视频信息,是否侵权?”刘律师表示,媒体有监督和对不文明行为曝光的权利,并且是出于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的维护,对交通违法者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记录和播出,不涉及侵权。 或许还有更好的办法? 采访中,也有受访者提出“或许还有比实名曝光更人性化、更有效的方法?” 西安理工大学牟教授说,“或许我们可以对交通违章者处罚做义工。比如说闯了红灯,不交钱可以,但要做几个小时的义工,在十字路口帮助维持交通秩序。同时将此类违法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分子,对于“实名曝光”交通陋习,您怎么看?或许您还有更好的想法和意见,我们期待着与您共同分享。
3.2w浏览
新闻曝光犯法者的照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闻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照片是否违法 缓堵关乎城市发展,更关乎每一个人切身利益,仅凭管理部门一己之力,缓堵难以实现,必须依靠全社会、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缓堵才能见效。可是目前的现状却是,不少交通参与者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如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等,直接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人为因素。 对于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罚?很难,针对流动的个体,违法者一句“没带钱”就足以让交警无计可施了。能否效仿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实名曝光”,不仅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公布姓名、车牌、工作单位甚至家庭住址,以此遏制交通陋习?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您怎么看? 多数人赞成“实名曝光” 在记者的采访中,多数受访者表示赞成“实名曝光”。 家住迎春小区的李英快人快语:“就该用实名曝光治治这些不自觉的人,他们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的小陋习给整个城市的交通和他人造成了怎样的烦。” 私家车驾驶人刘朋也认为“实名曝光”对于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应该是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虽然管理部门也一直在整治,但是好像总是收效不大,有时甚至显得力不从心,很难从根儿上解决问题。如果一旦实行实名曝光,通过媒体把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者拿出来晒一下,他们肯定会被触痛,才能让他们自觉自愿地改了毛病。” “曝光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都会很有震慑力,毕竟大家都是社会人,都有亲戚朋友,被曝光还是很丢人的,所以就应该对不自觉的交通违法者进行曝光,而且一定要是实名曝光,如果违法者是公务员一类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曝光就更有威慑力了。” “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隐私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多数受访市民认为,曝光交通违法者姓名、车牌、违法情节和时间地点这一类的信息应该不涉及侵权,而且大家都有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实名曝光”其实就是一种手段,并非目的,只是希望借此震慑交通陋习。 当然也有部分受访者对此不以为然,“一个普通的交通违法,就要曝光人的真名,是不是有些不近人情了吧。”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要视情形而定,如果只是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真实姓名和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应当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曝光内容除姓名外还涉及当事人的单位、身份证号码等更多内容,那么就可能致使当事人和家人遭受无法预期的干扰,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视频曝光,刘律师认为如果是路人拍摄视频提供给媒体进行曝光,或者是由执法部门拍摄视频提供媒体进行曝光,都有可能涉及侵权,因为路人完全没有对他人行为进行拍摄、公布的权利,执法部门虽然有权利进行拍摄,但在《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条文或者规定中,没有允许执法部门在媒体公布被处罚者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的规定。 对于记者提出的“如果是媒体基于采访报道的需要自行拍摄并播出交通违法者的视频信息,是否侵权?”刘律师表示,媒体有监督和对不文明行为曝光的权利,并且是出于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的维护,对交通违法者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记录和播出,不涉及侵权。 或许还有更好的办法? 采访中,也有受访者提出“或许还有比实名曝光更人性化、更有效的方法?” 西安理工大学牟教授说,“或许我们可以对交通违章者处罚做义工。比如说闯了红灯,不交钱可以,但要做几个小时的义工,在十字路口帮助维持交通秩序。同时将此类违法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分子,对于“实名曝光”交通陋习,您怎么看?或许您还有更好的想法和意见,我们期待着与您共同分享。
3.2w浏览
新闻曝光犯法者的照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闻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照片是否违法 缓堵关乎城市发展,更关乎每一个人切身利益,仅凭管理部门一己之力,缓堵难以实现,必须依靠全社会、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缓堵才能见效。可是目前的现状却是,不少交通参与者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如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等,直接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人为因素。 对于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罚?很难,针对流动的个体,违法者一句“没带钱”就足以让交警无计可施了。能否效仿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实名曝光”,不仅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公布姓名、车牌、工作单位甚至家庭住址,以此遏制交通陋习?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您怎么看? 多数人赞成“实名曝光” 在记者的采访中,多数受访者表示赞成“实名曝光”。 家住迎春小区的李英快人快语:“就该用实名曝光治治这些不自觉的人,他们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的小陋习给整个城市的交通和他人造成了怎样的烦。” 私家车驾驶人刘朋也认为“实名曝光”对于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应该是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虽然管理部门也一直在整治,但是好像总是收效不大,有时甚至显得力不从心,很难从根儿上解决问题。如果一旦实行实名曝光,通过媒体把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者拿出来晒一下,他们肯定会被触痛,才能让他们自觉自愿地改了毛病。” “曝光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都会很有震慑力,毕竟大家都是社会人,都有亲戚朋友,被曝光还是很丢人的,所以就应该对不自觉的交通违法者进行曝光,而且一定要是实名曝光,如果违法者是公务员一类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曝光就更有威慑力了。” “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隐私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多数受访市民认为,曝光交通违法者姓名、车牌、违法情节和时间地点这一类的信息应该不涉及侵权,而且大家都有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实名曝光”其实就是一种手段,并非目的,只是希望借此震慑交通陋习。 当然也有部分受访者对此不以为然,“一个普通的交通违法,就要曝光人的真名,是不是有些不近人情了吧。”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要视情形而定,如果只是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真实姓名和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应当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曝光内容除姓名外还涉及当事人的单位、身份证号码等更多内容,那么就可能致使当事人和家人遭受无法预期的干扰,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视频曝光,刘律师认为如果是路人拍摄视频提供给媒体进行曝光,或者是由执法部门拍摄视频提供媒体进行曝光,都有可能涉及侵权,因为路人完全没有对他人行为进行拍摄、公布的权利,执法部门虽然有权利进行拍摄,但在《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条文或者规定中,没有允许执法部门在媒体公布被处罚者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的规定。 对于记者提出的“如果是媒体基于采访报道的需要自行拍摄并播出交通违法者的视频信息,是否侵权?”刘律师表示,媒体有监督和对不文明行为曝光的权利,并且是出于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的维护,对交通违法者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记录和播出,不涉及侵权。 或许还有更好的办法? 采访中,也有受访者提出“或许还有比实名曝光更人性化、更有效的方法?” 西安理工大学牟教授说,“或许我们可以对交通违章者处罚做义工。比如说闯了红灯,不交钱可以,但要做几个小时的义工,在十字路口帮助维持交通秩序。同时将此类违法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分子,对于“实名曝光”交通陋习,您怎么看?或许您还有更好的想法和意见,我们期待着与您共同分享。
3.2w浏览
新闻曝光犯法者的照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闻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照片是否违法 缓堵关乎城市发展,更关乎每一个人切身利益,仅凭管理部门一己之力,缓堵难以实现,必须依靠全社会、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缓堵才能见效。可是目前的现状却是,不少交通参与者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如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等,直接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人为因素。 对于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罚?很难,针对流动的个体,违法者一句“没带钱”就足以让交警无计可施了。能否效仿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实名曝光”,不仅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公布姓名、车牌、工作单位甚至家庭住址,以此遏制交通陋习?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您怎么看? 多数人赞成“实名曝光” 在记者的采访中,多数受访者表示赞成“实名曝光”。 家住迎春小区的李英快人快语:“就该用实名曝光治治这些不自觉的人,他们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的小陋习给整个城市的交通和他人造成了怎样的烦。” 私家车驾驶人刘朋也认为“实名曝光”对于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应该是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虽然管理部门也一直在整治,但是好像总是收效不大,有时甚至显得力不从心,很难从根儿上解决问题。如果一旦实行实名曝光,通过媒体把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者拿出来晒一下,他们肯定会被触痛,才能让他们自觉自愿地改了毛病。” “曝光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都会很有震慑力,毕竟大家都是社会人,都有亲戚朋友,被曝光还是很丢人的,所以就应该对不自觉的交通违法者进行曝光,而且一定要是实名曝光,如果违法者是公务员一类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曝光就更有威慑力了。” “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隐私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多数受访市民认为,曝光交通违法者姓名、车牌、违法情节和时间地点这一类的信息应该不涉及侵权,而且大家都有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实名曝光”其实就是一种手段,并非目的,只是希望借此震慑交通陋习。 当然也有部分受访者对此不以为然,“一个普通的交通违法,就要曝光人的真名,是不是有些不近人情了吧。”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要视情形而定,如果只是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真实姓名和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应当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曝光内容除姓名外还涉及当事人的单位、身份证号码等更多内容,那么就可能致使当事人和家人遭受无法预期的干扰,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视频曝光,刘律师认为如果是路人拍摄视频提供给媒体进行曝光,或者是由执法部门拍摄视频提供媒体进行曝光,都有可能涉及侵权,因为路人完全没有对他人行为进行拍摄、公布的权利,执法部门虽然有权利进行拍摄,但在《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条文或者规定中,没有允许执法部门在媒体公布被处罚者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的规定。 对于记者提出的“如果是媒体基于采访报道的需要自行拍摄并播出交通违法者的视频信息,是否侵权?”刘律师表示,媒体有监督和对不文明行为曝光的权利,并且是出于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的维护,对交通违法者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记录和播出,不涉及侵权。 或许还有更好的办法? 采访中,也有受访者提出“或许还有比实名曝光更人性化、更有效的方法?” 西安理工大学牟教授说,“或许我们可以对交通违章者处罚做义工。比如说闯了红灯,不交钱可以,但要做几个小时的义工,在十字路口帮助维持交通秩序。同时将此类违法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分子,对于“实名曝光”交通陋习,您怎么看?或许您还有更好的想法和意见,我们期待着与您共同分享。
3.2w浏览
新闻曝光犯法者的照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闻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照片是否违法 缓堵关乎城市发展,更关乎每一个人切身利益,仅凭管理部门一己之力,缓堵难以实现,必须依靠全社会、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缓堵才能见效。可是目前的现状却是,不少交通参与者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如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等,直接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人为因素。 对于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罚?很难,针对流动的个体,违法者一句“没带钱”就足以让交警无计可施了。能否效仿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实名曝光”,不仅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公布姓名、车牌、工作单位甚至家庭住址,以此遏制交通陋习?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您怎么看? 多数人赞成“实名曝光” 在记者的采访中,多数受访者表示赞成“实名曝光”。 家住迎春小区的李英快人快语:“就该用实名曝光治治这些不自觉的人,他们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的小陋习给整个城市的交通和他人造成了怎样的烦。” 私家车驾驶人刘朋也认为“实名曝光”对于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应该是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虽然管理部门也一直在整治,但是好像总是收效不大,有时甚至显得力不从心,很难从根儿上解决问题。如果一旦实行实名曝光,通过媒体把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者拿出来晒一下,他们肯定会被触痛,才能让他们自觉自愿地改了毛病。” “曝光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都会很有震慑力,毕竟大家都是社会人,都有亲戚朋友,被曝光还是很丢人的,所以就应该对不自觉的交通违法者进行曝光,而且一定要是实名曝光,如果违法者是公务员一类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曝光就更有威慑力了。” “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隐私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多数受访市民认为,曝光交通违法者姓名、车牌、违法情节和时间地点这一类的信息应该不涉及侵权,而且大家都有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实名曝光”其实就是一种手段,并非目的,只是希望借此震慑交通陋习。 当然也有部分受访者对此不以为然,“一个普通的交通违法,就要曝光人的真名,是不是有些不近人情了吧。” 交通违法“实名曝光”是否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要视情形而定,如果只是曝光交通违法者的真实姓名和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应当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曝光内容除姓名外还涉及当事人的单位、身份证号码等更多内容,那么就可能致使当事人和家人遭受无法预期的干扰,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视频曝光,刘律师认为如果是路人拍摄视频提供给媒体进行曝光,或者是由执法部门拍摄视频提供媒体进行曝光,都有可能涉及侵权,因为路人完全没有对他人行为进行拍摄、公布的权利,执法部门虽然有权利进行拍摄,但在《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条文或者规定中,没有允许执法部门在媒体公布被处罚者名单及其个人信息的规定。 对于记者提出的“如果是媒体基于采访报道的需要自行拍摄并播出交通违法者的视频信息,是否侵权?”刘律师表示,媒体有监督和对不文明行为曝光的权利,并且是出于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的维护,对交通违法者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记录和播出,不涉及侵权。 或许还有更好的办法? 采访中,也有受访者提出“或许还有比实名曝光更人性化、更有效的方法?” 西安理工大学牟教授说,“或许我们可以对交通违章者处罚做义工。比如说闯了红灯,不交钱可以,但要做几个小时的义工,在十字路口帮助维持交通秩序。同时将此类违法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分子,对于“实名曝光”交通陋习,您怎么看?或许您还有更好的想法和意见,我们期待着与您共同分享。
3.2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