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无因管理纠纷适用普通时效,为3年,具体起算时效有以下规则:
(1)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2)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
无因管理如何认定
无因管理不当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两个构成要件:
(1)无法定或约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也就是说,不当无因管理首先必须成立无因管理;
(2)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
无因管理的权利是什么
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如在灭火过程中导致管理人的西服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