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是二者性质上的不同,对于刑事拘留来说,作用是保障刑事诉讼的一种措施,是对当事人提讼以后使得刑事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完整进行的一种做法。而行政拘留的意义就是拘留的字面意思,就是指一种法律上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和惩治。
由于性质的不一样,所以二者依据的法律效力也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方面依据的是刑事相关的诉讼法条,行政拘留方面则是依据行政法相关的法条。同时,二者的目的也是不一样的,行政拘留主要是起到教育的作用,而刑事拘留的目的,则更侧重于保证刑事案件的顺利完成。
其次二者所面对的对象是不同的,刑事拘留所针对的对象是有刑法相关犯罪的嫌疑人,或是有特大犯罪的嫌疑人。而行政拘留针对的对象则是一般的违法的人,并没有违反刑法相关罪行的违法人员。同时二者因为适用的对象不同,两种拘留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不仅拘留的时长不一样,就连是否允许亲属探望,也是有不同规定的,对于受行政拘留的一般违法的行为人,经过相关程序的批准和公安机关的同意,亲属是可以进行探望的。但刑事拘留就较为严格,除却及其特殊的情况,如当事人的身体有重大的问题,相关机关是不允许亲属在拘留期间进行探视的。
最后,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所属的机关是不一样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拘留,如拘留,拘留时长是多少,这些是需要交由当地的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共同商讨决定的。而一般的违法行为是否需要拘留和拘留的时长则只需要当地的公安机关决定即可。而且违反法律的性质不同,二者对于拘留是否可以缓期执行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
就行政拘留来讲,违法行为是非罪的,且社会危害较小,是可以对当事人进行缓期执行的,但由于刑事拘留的对象是有罪的嫌疑人,同时可能存在较大的社会危害,是不允许进行拘留的缓期执行的。当然不管是违法刑法还是一般法,都是不对的,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这样对自己,对社会才是最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