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佛山居住证延期需要持证入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入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持证入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故市民可以在居住证到期日的“前30天”与“后30天”去办理延期手续,办结时限为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是可以续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