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驾驶员违章罚单丢失,可以到交警队补办一张,然后去缴纳罚款的,超过15天仍未缴纳的,会产生滞纳金的。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3、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4、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