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欠款3万元是民事诉讼案,负还款的责任,不负刑事责任,不会坐牢。如果是欠民工工资,恶意拖欠的,则其行为触犯了《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旦偿测锻爻蹬诧拳超哗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