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
第二,征地(耕地)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种。
第三,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补偿。每个人的安置补偿费按照其土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最多不超过15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规定。如果这些补偿不能保证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第四,其它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参照耕地标准具体规定;《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出台了一些对农民比以前有利的规定。你们如果有异议建议去一下!会省钱省力,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