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偷拆是指在被拆迁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地将被拆迁企业房屋加以拆除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偷拆行为是由拆迁人或其委托的拆迁公司进行,具有较强的预备性,其实施也具有突然性,因此被拆迁企业往往在偷拆行为实施完毕之后才得知。这种行为是避开合法的拆迁程序进行的,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该条文规定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行为。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面临如此恶劣的行为,企业应该怎样维权呢?
首先,保存好证据,及时报警。假如偷拆行为造成损失轻微,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损害较重,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企业如果在第一时间发现了偷拆行为,应当以录像方式记录拆迁过程,如果有目击证人,可以留好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其作证。
其次,可以对所遭受的损失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如果在报警时警察出警不及时,可以针对警察的行为提出行政之诉。或者可以针对拆迁主体、拆迁程序等拆迁过程中违法点提讼。被偷拆后最不正确的做法就是等待拆迁部门主动谈判,因为在拆迁后,拆迁部门已占据有利地位。企业应当保存好证据,尽快维权。抓紧时机,运用合理方式维权是势在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