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偷拆,拆迁户起诉谁?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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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被偷拆,拆迁户可以选择起诉方式维权,起诉对象应该是政府住建部门,属于行政诉讼的一种。作为政府住建部门,其负责辖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如果未经房屋主人同意就强拆或者偷拆的,属于非法拆迁,房屋主人应当积极的给自己维权。
房屋被偷拆,拆迁户起诉谁?

一、房屋被偷拆,拆迁户起诉谁?

原则上说,谁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作为被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是谁的行为就由谁具体负责”。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

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同时,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并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承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征收和补偿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此可见,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均需要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二、房屋被强拆后怎么维权?

如果房屋可能遭遇强拆,被拆迁人最好能提前对屋内屋外环境进行录像,作为证据保存好。此外,为了方便后期维权,被拆迁人最好也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这样万一真的发生强拆,后期在维权时能作为申请赔偿的依据。

如果拆迁队到达现场后实施强拆,在保证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对强拆现场的情况进行记录。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留证据,方便后期维权。

强拆之后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此时当事人应该立即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未经过房屋主人的同意,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就不得对房屋拆迁,如果趁人不备偷拆,会造成经济损失,为此,当事人可以起诉维权。在起诉状中,应当写清被告信息,通常情况下,当地的住建部门应该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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