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调查登记,对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以来未签订承包合同、未颁发或未依法需要变更承包经营权证的,抓好查漏补缺、整改落实,确保依法应签合同均签、应颁(换)权证均颁,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全覆盖。依法推进新一轮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承包地进行空间定位。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用途不改变,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集体集中流转、入股或信托,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2021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450亩;到2021年土地流转率力争达到40%以上。当年流转耕地面积50亩以上、期限10年以上的发证率达到100%。
(二)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坚持以明晰产权主体、理顺分配关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为核心内容,按照“依法、民主、公正、合理、稳定”的要求,通过宣传引导、组织培训、清产核资、股权设置、社员界定、股权分配、运作管理等步骤,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工作计划。社员股权量化可分为人口股(人口福利股)和农龄股(劳动贡献股)等形式。有条件的村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根据需要增设村集体股、法人股、个人资金配股、及土地承包权股等。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新机制。2021年基本完成全乡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