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主。
2、缴费规定: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
3、生育生活津贴期限:
可享受3个月生育生活津贴的包含:
(1)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的(包含7个月)
(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
可享受1个半月生育生活津贴的包含: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
可享受1个月生育生活津贴的包含: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
4、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1)从业妇女按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缴费的基数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自由职业者(包含个体商户),所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最高不能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次。
(3)失业妇女如果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