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民族:
女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民族:
男女双方于 2014年 06月 09日经 塔城市 额敏区(县)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结为合法夫妻。为保证男女双方婚姻生活更好的开始和进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 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忠诚和保持家庭友好的协议:
1.双方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禁止一方与他人同居。若在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经语音、图片、视频、网络、短信等其他方式被证明出现精神或肉体出 轨的不忠诚现象,在另一方慎重考虑下仍感受受到巨大伤害而不接受其改正或不满意改正状 况的情况下,过错方需放弃共同财产,并接受无过错方的其他合法补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