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提供的案例分析,您要看您是否属于以下条件!
(四)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1、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等情况的;
2、享受补贴期间家庭收入超出低收入限定范围的;
3、提供的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证明、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等证件、资料不真实的;
4、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期间另外购置私有住房的;
5、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6、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含)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8、其他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规定的。
(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会同民政、城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对廉租住房保障居住情况、保障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一次,申请人和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积极配合。
(六)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知当事人,停发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对弄虚作假或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租房补贴的,取消其申请资格,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房补贴,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个人的法律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要追究单位有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本次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规定的行为均可进行举报。
希望上述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