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根据《标准》,天津的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101元/年。如果交通事故中导致人员死亡,那么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死者是城镇户口,年龄在60岁以下,肇事者要赔682020元(34101*20),将近70万!如果对方是农村户口,年龄在60岁以下,那么以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82元/年的标准,也得赔369640元(184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