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假释的条件是:
1.适用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一定期限的刑期
3.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致再危害社会"是适用假释最重要的实质性条件。判断其适用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是在劳动改造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已具备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
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本法第8二条第1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合自伤致残)罪犯的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对除本法第幻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外,有的老残犯,可以依法子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