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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川土地附着物补偿是按照什么办法执行

7.7k浏览 匿名 2017-06-16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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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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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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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川土地附着物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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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到期地上附着物怎么补偿?
土地到期地上附着物应当是按照土地原来的产值状况来进行补偿的,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对土地征收补偿,应当采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土地到期地上附着物怎么补偿,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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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盗窃罪敲门算不算着手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罪着手的判断,需看其是否满足我国刑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案门槛。
根据相关法律,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首先,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或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其次,在两年之内,盗窃行为发生三次及以上的,即可视为惯犯,应当予以立案侦查;
再次,若行为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非法侵入他人家庭生活,且该住所与外界相对隔离,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同时也符合盗窃罪的立案条件;
此外,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无论金额大小,均可视为盗窃罪的着手;
最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均属于盗窃罪的着手范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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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土地的附着物如何处理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非法买卖土地的附着物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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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走私普通货物罪量刑标准立案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个人犯罪行为中,对于那些触犯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罪的人士,如果其逃避缴纳的增值税额度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低于十五万元人民币的,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要额外支付逃避缴纳的增值税额度乘以一倍至五倍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逃避缴纳的增值税额度在十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的罪犯,他们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额外支付逃避缴纳的增值税额度乘以一倍至五倍的罚金。
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即逃避缴纳的增值税额度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额外支付逃避缴纳的增值税额度乘以一倍至五倍的罚金,或者是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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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赔偿归谁?
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赔偿归谁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协议的内容来进行确定,但是通常情况下,如果说土地已经进行转让了,那么相关的赔偿物应当是归属拥有者。那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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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走私普通货物罪是根据金额定的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其立案标准明确规定,在走私过程中涉及到的货物或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必须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才应启动刑事调查程序进行立案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涉及的"应缴税额"这一概念特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在进出口过程中所应缴纳的进出口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总金额。
而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则需根据走私行为发生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以及由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等因素进行精确计算,且最终结果需以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四川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个人进行盗窃,其所涉公私财物达到“初始金额”之规定,且其数值介于一千至三千元之间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
2、若个人进行盗窃,其所涉公私财物达到“重大金额”之规定,且其数值介于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
3、若个人进行盗窃,其所涉公私财物达到“特别重大金额”之规定,且其数值介于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或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金额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执行金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对于盗窃金额较小的案件,法定刑期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如下:
1、若盗窃金额超过1000元但未达2500元,则将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的惩罚。
2、若盗窃金额超过2500元但未达4000元,则将面临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惩罚。
3、若盗窃金额超过4000元但未达7000元,则将面临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惩罚。
4、若盗窃金额超过7000元但未达10000元,则将面临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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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附着物林木补偿协议什么样的
土地负责我林某补偿协议,在书写的时候,首先要写明甲乙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具体的地址。然后要写名,以防能够享有的补偿权利,有哪些能够获得的总共补偿款是多少,最后约定如果发生争议的时候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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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有宅基地证但土管局查不到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局进行详细咨询。
倘若在系统内未能找到相应记录,您可寻求当地土地管理局查验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寻求相关部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您需要先对所需材料进行充分准备,然后再向有关部门提出正式申请。
若这是由于土地管理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您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或者再次提交相关资料以期申请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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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附带民事诉讼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倘若受害者因犯罪行为而蒙受了财物上的直接损害或间接损失,他们有权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提出与之相关的附带民事诉讼要求。
如果在这起案件中,受害者不幸离世或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其失去了行为能力,以至于无法亲自参与诉讼程序,那么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便可代为行使此项权利,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自刑事案件正式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等人便可依法委托专门的诉讼代理人代表自己参与此民事诉讼环节。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无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哪个阶段,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均可依法提出主张。
具体而言,这个时间节点应该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尚未作出一审判决宣告之前。
若刑事案件已经审结,那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将需要独立出来,作为一个单独的民事案件进行审理。
在此类民事诉讼中,原告方必须向法院递交一份详尽的附带民事诉状,其中需明确列出所有相关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案件发生的详细经过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且还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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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赔偿归谁
征收集体土地时,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已经流转出去的情况下,地上附作物的补偿款一般归附着物物所有人,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不过,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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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财物”这一概念,主要是指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中所占据或控制的违禁物品以及相关的工具、物品等,但并不包含经过加工、生产后的产品以及进行经营活动所涉及到的商品。
这些财物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原本属于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然而由于其被用于实施违法行为,因此便转变为了非法财产。
例如,那些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活动时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工具、原材料以及掺杂掺假物品等,都可以视为“非法财物”。
至于“违法所得”,则是指违法行为人通过实施违法行为所获取的经济利益。
因此,在执行“没收违法所得”这一行政处罚措施时,必须要明确区分“非法财物”与“违法所得”之间的界限,以免出现错误的判断,导致行政执法的不当。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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