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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只认房屋可以补偿吗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21-05-21 新疆省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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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宅基地宅基地(3张)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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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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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只认房屋可以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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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只给户主吗?
一般拆迁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殊的情况都是给户主的,再由户主给其他的人进行分配,在拆迁时就会按当地的补偿政策给予补偿费,只要所给予的补偿与当地的条件相符合,那么就不会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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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2024农村宅基地继承的规定有何变化
[律师回复] 解析:
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归属在村集体,而非农民个人,因此村民享有使用权,却无法获得其所有权。
此外,它并不包括在遗产继承之中,不能按照类似于其他财产那样进行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仅能在本村内部进行流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并非我们通常理解中的产业,而是一种使用权,其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
宅基地既不能被出售,也不能被继承,然而,在本村内部,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可以进行流转,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总而言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宅基地之上所建造的房屋可以被继承,因为房屋与土地紧密相连,房屋继承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可以延续,但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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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只要户主签字吗?
宅基地拆迁一般只要户主签字就可以,也就是说,如果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的,只需要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所有权人和行政机关之间予以协商即可,拆迁的公告以及相关的协议书都只需要由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所有权人签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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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同业拆借市场拆借期限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满足相关法规规定的前提条件之下,各参与同业拆借活动的交易主体可自行协商确定拆借期限。
具体而言,(一)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等机构进行拆入操作时,其所能获得的最长拆入期限为1年;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及保险公司等机构进行拆入操作时,其所能获得的最长拆入期限为3个月;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进行拆入操作时,其所能获得的最长拆入期限为7天;
(四)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其进行拆出操作时,所能提供的最长拆出期限不应超过对手方从中国人民银行所获准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与监管需求,对金融机构的拆借资金最长期限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同业拆借活动到期之后,不得进行展期操作。
法律依据:
《同业拆借管理办理》第二十三条
同业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规定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一)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中资商业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1年;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
(四)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调整金融机构的拆借资金最长期限。第二十四条同业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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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拆了外包装不能退货合理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的支撑下,商品的包装被拆除后仍可接受无理由退货的服务。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赋予其享有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
然而,这一权利并非随意使用,它存在着限制条件。
根据相关法规,除了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不适宜进行无理由退货的四大类商品以外,消费者还需要满足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即“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保持原状”。
这里所说的“商品保持原状”,主要是针对商品本身而言,即消费者在决定退货时,商品本身并未遭受任何损坏或毁坏,那么该商品便符合“保持原状”的要求,从而可以接受无理由退货。
即使商品的包装已经被拆除,只要商品本身仍然完好无损,就不会与“保持原状”的原则相冲突。
对于那些通过网络、电视、电话以及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商家来说,消费者有权从收到商品之日起的第七日开始提出退货申请,并且无需提供任何理由。
但是,以下几类商品并不在此列:
1.消费者定制的商品;
2.新鲜易腐烂的食品;
3.在线下载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或者消费者已拆封的此类商品;
4.已交付的报纸、期刊。
消费者在退货时,必须保证所退回的商品保持原状。
商家则需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的第七日之内,将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还给消费者。
如果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而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
【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三十九条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包车拆座位保险拒赔官司打赢还需赔付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发生道路交通肇事案件之后,一般的补偿方式乃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定责之结果,由保险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处理。
然而应该注意的是,尽管个人购买的保险具有一定的保障程度,但其涉及到的保险金额往往会受到限制。
因此,当保险金赔付完毕后,如仍存在尚未填补的损失额度,则肇事者可能需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然而,在此之前,必须
首先明确肇事者是否具备此项赔偿责任。
关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投诉途径,可参考以下几种方法:
1.向该保险公司的总部进行投诉,针对其分支机构的不当行为,您有权向总公司提出申诉,并通过拨打客服热线来表达您的诉求;
2.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作为保险行业的自律组织,他们同样能够接受并处理有关投诉事宜;
3.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您只需拨打保监会投诉电话12378,向工作人员详细阐述您的情况,随后便可耐心等待保监会对此事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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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后宅基地归谁?
归村集体所有。农村的房屋被拆迁,土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房屋拆迁的补偿一般是直接支付给村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的补偿款会直接支付给村集体,村集体在按比例分配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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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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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吗?
房屋拆迁,需要对宅基地进行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是村民,而宅基地的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故此需要分开补偿。宅基地的所有者,或者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若是对拆迁补偿不满足,可以不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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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后排水纠纷,如何依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程序启动前,
首先会启动调解程序。
倘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则将依法提起诉讼。
在邻里关系处理过程中,通常需要关注以下常见的法律权益:
首先是财产或者建筑物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通道,无论是土地还是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均应当尊重和保障他人的通行权,不得随意阻碍或者堵塞;
其次,当有一方因为建筑施工或者铺设道路、架设电线等必要原因而需要暂时占用他方土地时,他方应当提供便利,但是施工方也应当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完工之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对于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此外,对于自然水流,相邻各方都拥有使用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堵塞或者排放;
最后,如果有一方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土地来排除积水,那么另一方应当予以许可,但是使用者也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并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工伤保险基金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提供劳动者工伤保险缴费服务方面,雇主企业应对遭受工伤侵害的员工提供如下补偿措施:
在员工因伤需前往统筹地区以外进行治疗期间产生的交通及膳食住宿等相关费用应给予全面保障;
如员工因工伤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生活自理能力丧失,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专业认定后,支付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用;
对于因工伤而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也应由雇主企业承担;
当员工与雇主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员工有权享有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此外,雇主企业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可能面临的其他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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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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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工伤赔偿公司报的保险基数少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按照具体事例的性质采取精准且合理的方式予以处置:
1、倘若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行政管理机构履行了工伤保险的缴纳义务,那么除了员工因伤无法工作期间的薪酬以及一次性的就业补偿金需由企业承担之外,其余的相关费用通常均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然而,若由于用人单位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低于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而导致出现差额的情况,那么这部分相应的差额理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2、若用人单位未能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开户手续,那么在此情况下,所有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都将由用人单位全权承担;
3、若用人单位已经为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登记手续,但是并未按时足额地缴纳保险费用,在员工遭受工伤之后,只要能够及时地进行补缴,那么补缴之后新产生的费用将由社保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协商分担,而补缴之前发生的费用则应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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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被征收补偿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我们国家关于征地补偿方面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明文规定了征地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价格补偿款项应当根据被征收土地在前三个会计年度中的年平均产量作为基准来予以确定;
另外,对于土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加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地方拆迁超过70公顷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针对征收农田土地的补偿标准设定如下:
在农田土地被征用之前三年内,所产生的年均总商品价值(平均年产值)将作为参考标准,进行六倍的金额赔偿;
而对于种植经济作物用地、果园用地、鱼池、莲池以及芦苇塘则按照五倍的金额进行赔偿;
旱地及经济林地则分别按照四倍和三倍的金额进行赔偿;
至于轮作地、竹林地、牧场以及草场等,则按照三倍的金额进行赔偿。
另外,若农田土地已被开垦并耕种了三到五年,那么其赔偿标准将按照旱地的赔偿标准进行;
如果农田土地仅被开垦并耕种了三年以下,那么其赔偿标准将按照上一年度的总商品价值的三倍进行赔偿,同时还需对开发该土地所需的投资成本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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