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如你太奶奶的父母、配偶已经过世,则你太奶奶的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你爷爷的兄弟姐妹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可平均分配你太奶奶拥有土地的土地补偿金。
附:《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