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