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四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3)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70﹪;
(4)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如果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到住房总价的70%。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短或最长期
4、您购买住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您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购买二手房的:
(1)、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契约或协议)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上购房过程中的三种情况可任选一种。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之外,还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原件、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注:《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帐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