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任职务被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为市路号,法定代表人:,任职务第三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区乡村组12号,联系电话:诉讼请求:
一、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认定号《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综上,原告认为被告做出的号《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采信有误,法律适用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依法撤销该认定书为感。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有限公司年月日以上就是关于不服工伤行政起诉状范本问题的解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