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后面车辆负全部责任。驾驶员在市区道路行驶,安全车距应保持在10米以上。没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等行为,追尾车辆承担全部责任,被追尾车辆不承担责任。多辆车发生连环追尾事故,一般也是按照“后车赔前车”的原则。如果出现复杂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所以,应当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你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人家是摩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