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级的赔偿主要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除开工伤保险基#金以外,并没有明确规定其他赔偿。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一致到员工达到退休年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