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间借贷需要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吗的回答如下:
需要双方身份证明的原件,即居民身份证原件,一般不需要户口簿。
根据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 (司发通【1992】074号)》 规定:
一、 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可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给予公证。
二、 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三、 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四、 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 过去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与此相抵触的,按本《意见》执行。
办理借款合同公证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借贷双方及担保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担保方同意担保并办理公证的有效书面文件;
4、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文本若干份;
5、抵押贷款的,提交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和登记证明;
6、按合同份数提供抵押物清单;
7、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