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可以进行调查,对相关人员做调查笔录。
关于工伤认定举证发给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和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可以要求当事人双方举证,也可以派遣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中,对有关人员询问,可以制作调查笔录。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