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终结的判定可以根据临床效果是否稳定来判断,如果受伤者经过了一定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身体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并且达到稳定状态,此时就是进行评定伤残程度的时机。一般的情况下,医院认为病人的病情已经达到稳定状态,已不需要进行治疗的话,会建议出院休养,此时,出院就是治疗终结的标志。另外,如果病人出院后因原病情的复发又入院治疗,这种情况不视为治疗终结。
至于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什么时候算伤情稳定,需要根据伤情、年龄、体质等综合断定,因人而异。伤情是否达到稳定是属于一个医学上面的问题,需要由医院方进行专业的判断。
伤残鉴定结论关系到计算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如果当事人对治疗终结的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判断伤者是否达到治疗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