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西安市长安区户籍办理 规定如下:
(1)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文件(原件、复印件);
(2)学校(含科研院所,下同)介绍信;
(3)学校新生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介绍清楚办学资质、所属部门、招生计划、申请落户学生人数及层次、落户详细地址以及管辖派出所名称等内容;
(4)国家或省、市招生计划;
(5)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迁移名册;
(6)学校在所属派出所持分、县局开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准入通知》等材料为新生落户时,还应提供学生《迁移证》、身份证,并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信息,加盖学校经办人名章;
(7)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