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故乘车人受到人身损害时,可在违约和侵权之诉中择一主张。
违约损害赔偿是违约方依法依约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目的在于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不具有惩罚性。侵权损害赔偿是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对于乘车人而言,选择违约之诉的好处在于,只要人身损害不是由乘车人故意、重大过失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约车平台作为承运人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其经济实力雄厚,外加保险公司的赔付,乘车人更易快速实现权利救济。缺点是此时诉讼对象范围较窄,只包括网约车一方主体,赔偿范围不包括对人身伤害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而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赔偿限于补偿必要损失,额度有限。而选择侵权之诉的好处在于诉讼对象包括所有侵权方,不光网约车一方,且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相对较大,不仅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乘车人死亡伤残的,还包括乘车人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等。缺点是由侵权方按责任比例分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旦其他侵权方没有赔偿能力,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内赔偿额不足,而此时网约车平台又只需在侵权责任范围内赔偿,那么乘车人的权利救济恐怕难以全部、快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