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顾客凳子上自己摔倒谁负责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林大鹏律师
林大鹏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4.9分服务:194人
专家导读 我们去餐厅吃饭的时候,有时候餐厅的地面未打扫干净可能导致摔倒,要是顾客自己在凳子上摔倒了,并不是餐厅的地面不干净的原因,这个责任应该谁来负呢,餐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您解答餐厅顾客凳子上自己摔倒谁负责。
餐厅顾客凳子上自己摔倒谁负责

餐厅顾客凳子上自己摔倒应该由餐厅负责。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

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一方承担,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诉讼中原告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将依法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过错推定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

1、过错推定原则

仅适用于法律规定的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1)国家赔偿责任;(2)用人者的责任;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致害责任、雇主责任和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4)物件致害责任;(5)医疗事故责任;(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情形。

2、过错推定责任构成要件。

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时,其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仍须具备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四个要件,只不过主观过错适用推定确定。但被告也可举证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从而免除承担赔偿责任。

3、过错推定责任的举证。

原告在起诉时只需证明:一有违法行为,二有损害事实,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可。这三个要件的举证责任完成之后,法官直接推定被告有过错,不要求原告提供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主观过错的证据,而是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以及它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从损害事实中推定行为人的过错,可以使受害人免除了部份举证责任而处于有利的地位,因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行为人也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诉讼中,被告如果证明不足或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推定过错成立,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的原则。《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规定的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

1、适用范围。

无过错责任原则有明显的惩戒和预防作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加重行为人的责任,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受到损害的权利及时得到救济。无过失责任原则只适用于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1)产品侵权损害赔偿;(2)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损害赔偿;(3)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4)动物致害责任;(5)工伤事故责任。

2、责任构成要件。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三个,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3、举证责任。

诉讼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在原告完成上述证明责任以后,被告除非能够举证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起的,方能免除赔偿责任。如果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损害赔偿即告成立,被告应承担损害赔偿。

4、公平责任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责任。”这是我国民法通则对公平原则在法律上的确认。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经济状况好的一方当事人可适当多承担一些,同时还要考虑社会效果,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现象。

通过对全文的阅读,我们知道餐厅顾客凳子上自己摔倒谁负责的回答就是应该由餐厅负责,不管是顾客自己摔倒还是,餐厅的原因导致了顾客的摔倒,餐厅都是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顾客就是上帝,餐厅在这方面也是应该主动承担责任的,如果因不能合理妥善的解决,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由法院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资阳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8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餐厅顾客凳子上自己摔倒谁负责
一键咨询
  • 155****78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5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2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餐厅顾客在门外摔伤谁负责?
我们去餐厅吃饭的时候,有时候需要注意地上是否有水可能导致滑倒,有的顾客在吃过饭出门之后发生的摔倒,这时候应该由谁负责呢,是应该由餐厅承担赔偿责任吗?律图小编收集了关于餐厅顾客在门外摔伤谁负责的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餐厅顾客凳子上自己摔倒谁负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管是顾客自己摔倒,或者餐厅的原因导致顾客的摔倒,餐厅都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如果因不能合理妥善的解决,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由给出公正的判决。具体如下所述: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
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一方承担,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诉讼中原告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将依法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过错推定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
1、过错推定原则
仅适用于法律规定的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
(1)国家赔偿责任;
(2)用人者的责任;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致害责任、雇主责任和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
(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
(4)物件致害责任;
(5)医疗事故责任;
(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情形。
2、过错推定责任构成要件。
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时,其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仍须具备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四个要件,只不过主观过错适用推定确定。但被告也可举证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从而免除承担赔偿责任。
3、过错推定责任的举证。
原告在时只需证明:一有违法行为,二有损害事实,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可。这三个要件的举证责任完成之后,法官直接推定被告有过错,不要求原告提供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主观过错的证据,而是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以及它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从损害事实中推定行为人的过错,可以使受害人免除了部份举证责任而处于有利的地位,因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行为人也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诉讼中,被告如果证明不足或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推定过错成立,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的原则。《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规定的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
1、适用范围。
无过错责任原则有明显的惩戒和预防作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加重行为人的责任,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受到损害的权利及时得到救济。无过失责任原则只适用于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
(1)产品侵权损害赔偿;
(2)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损害赔偿;
(3)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
(4)动物致害责任;
(5)工伤事故责任。
2、责任构成要件。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三个,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3、举证责任。
诉讼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在原告完成上述证明责任以后,被告除非能够举证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起的,方能免除赔偿责任。如果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损害赔偿即告成立,被告应承担损害赔偿。
4、公平责任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责任。”这是我国民法通则对公平原则在法律上的确认。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经济状况好的一方当事人可适当多承担一些,同时还要考虑社会效果,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现象。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5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餐厅餐厅顾客摔倒后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维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 对于老人和孩子的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 由于餐厅方面过失造成伤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 餐厅保护措施未做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餐厅顾客在餐厅摔倒后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维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 对于老人和孩子的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 由于餐厅方面过失造成伤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 餐厅保护措施未做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顾客在餐厅摔倒,餐厅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维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 对于老人和孩子的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 由于餐厅方面过失造成伤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 餐厅保护措施未做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餐厅顾客消费摔伤老板应怎么办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餐馆、酒店等经营场所,应当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餐厅餐饮顾客摔倒应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维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 对于老人和孩子的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 由于餐厅方面过失造成伤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 餐厅保护措施未做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餐厅顾客在餐桌上摔倒了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维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 对于老人和孩子的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 由于餐厅方面过失造成伤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 餐厅保护措施未做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顾客在餐厅摔倒怎么办,如何进行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餐饮顾客在餐厅吃饭摔倒了, 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维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 对于老人和孩子的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 由于餐厅方面过失造成伤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 餐厅保护措施未做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5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餐厅顾客因为摔倒,应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维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 对于老人和孩子的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 由于餐厅方面过失造成伤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 餐厅保护措施未做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餐厅就餐滑倒摔伤怎样索赔
如果餐厅在湿滑楼梯处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您注意脚下湿滑,而导致您摔伤,明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顾客摔倒处理流程
“顾客是上帝”这是营业场所非常流行的一句话。事实上,虽然没有这么严重,但是营业场所确实有着保护顾客人身安全的责任与义务。如果顾客在营业场所内受伤,营业场所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比如,顾客在营业场所内摔倒受伤,就要承担责任。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介绍顾客摔倒处理流程。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公共安全 > 餐厅顾客凳子上自己摔倒谁负责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