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法院一般维持抚养现状,满八周岁的孩子有选择跟父亲还是母亲的权利。2.在房屋财产分割方面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②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④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可以要求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