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情形,可以作为证据。
一、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中规定, “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这里所称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指的是侵害他人合法隐私的行为。法律禁止性规定,指的是非法使用谍报器材,谍报器材属于国家专业部门使用的工具,禁止民间使用,擅自制造和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
所以,上述两种情形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法定有效证据。除此之外均应视为有效证据。
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