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罚款200元。如果车的核载人数是5人,超载1人扣6分。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其中有一项原则是:因果关系原则。这个原则规定了: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简单理解:你超载了,但是正常行驶被人家追尾,还是对方全责。但如果是前车突然刹车,你追尾了,你会因为超载而承担更重的责任,原因很简单:超载会影响刹车性能,在某种程度上导致或者加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