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条款并非双方的合意,可以协商要求变更;一方也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意思表述,如果在合同内容中出现错误,应该积极跟合同另一方沟通协调,重新达成合意内容,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补正,签字盖章确认。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建议尽快诉讼解决,这样可以规避将来给自己一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